【PConline 资讯】1月16日消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调整了公用电信网网间结算标准,新标准规定用户在不同运营商之间发送网外短信时,发送方的电信运营商应向接收方的运营商支付短信费0.01元/条,彩信则为0.05元/条。而在此之前,这两个的网间结算费用分别是0.03元/条和0.10元/条。 0.01元/条是网间结算费用,不是单条短信费 短信结算方面,根据新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不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用户相互发送短消息(短信)时,发送方归属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向接收方归属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支付结算费调整为0.01元/条。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0.01元/条短信是运营商之间的结算标准,并不是用户支付的单条短信费。用户支付的短信费仍按各自运营商规定的资费收取,一般为0.1元/条,还可以办理短信包,现在基本不区分网内外短信。 结算费用再降,短信资费有望继续得到下降 就以中国电信2013年全年的移动网间实际话务量、短信及彩信使用量测算,估计上述网间结算标准的调整将令中国电信2013年度结算收入减少约5.6亿元,结算支出减少约31.4亿元。中国联通也表示,根据上述网间互联结算标准,按照公司2013年的移动网间话务量、短信及彩信使用量变化趋势,将对公司2014年的盈利有正面影响。 既然发送网外短信的结算标准再次得到降低,意味着运营商的利润空间增大,未来的短信资费有望在优惠短信包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到降低。近期曝光的移动4G短信新资费就可以发现,10元包200条的单条短信已经降到0.05元/条。当然,可以肯定的是,发送网外短信暂时还是要收费,虽然受到微信等软件的冲击,但免费短信时代还不现实。 移动TD专用号段结算政策不变 中国移动用户(不含TD-SCDMA专用号段157、188用户)呼叫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移动用户时,中国移动向被叫方归属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支付结算费仍是0.06元/分钟;而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移动用户呼叫中国移动的移动用户(不含TD-SCDMA专用号段157、188用户)时,主叫方归属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向中国移动支付的结算费下调为0.04元/分钟;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移动用户相互呼叫时,双方仍按0.06元/分钟进行结算。对上述结算政策,工信部将根据电信市场发展情况每两年评估一次并视情适时调整。 TD-SCDMA网间结算费保持不变,即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移动用户呼叫中国移动TD-SCDMA专用号段(157、188)用户时,主叫方向中国移动支付结算费仍维持0.06元/分钟;中国移动TD-SCDMA专用号段(157、188)用户呼叫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移动用户时,中国移动向被叫方支付结算费仍维持0.012元/分钟。 附:《工信部调整公用电信网网间结算标准》通知原文 有关调整的结算标准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1月1日起,不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用户相互发送短消息(短信)时,发送方归属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向接收方归属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支付结算费调整为0.01元/条。 二、自2014年1月1日起,不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用户相互发送多媒体短消息(彩信)时,发送方归属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向接收方归属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支付结算费调整为0.05元/条。 三、自2014年1月1日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的移动用户(不含TD-SCDMA专用号段157、188用户)呼叫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移动用户时,中国移动应向被叫方归属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支付结算费仍维持0.06元/分钟;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移动用户呼叫中国移动的移动用户(不含TD-SCDMA专用号段157、188用户)时,主叫方归属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向中国移动支付结算费调整为0.04元/分钟;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移动用户相互呼叫时,双方仍按0.06元/分钟进行结算。对上述结算政策,我部将根据电信市场发展情况每2年评估一次并视情适时调整。 四、有关TD-SCDMA网间结算政策,继续执行《关于TD-SCDMA网络网间互联结算问题的通知》(工信部电管函[2009]594号)明确的非对称结算政策。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移动用户呼叫中国移动TD-SCDMA专用号段(157、188)用户时,主叫方归属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向中国移动支付结算费仍维持0.06元/分钟;中国移动TD-SCDMA专用号段(157、188)用户呼叫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移动用户时,中国移动向被叫方归属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支付结算费仍维持0.012元/分钟。 《通知》强调,以前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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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9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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